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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两会上的“航运之声”
作者: 更新时间:2015-05-06

【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去年长江航运年货运量达20.6亿吨,但长期以来不同地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脱节的现象比较严重。建议由有关部门牵头,联合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研究制定长江经济带“水铁联运”布局规划;明确主要港口集疏运体系“最后一公里”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并出台港口集疏运建设资金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港口联运市场,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市场运输机制,扶持运输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方式、多层面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钦州市委书记肖莺子】建议支持以钦州为重点打造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并指导编制和批准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方案,给予启运港退税、保税船舶登记等政策。

【湖北代表团34名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内陆腹地联系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枢纽,湖北武汉始终致力于争取打造内陆首个自贸区。湖北代表团34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设中国内陆(湖北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武汉建设内陆型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利于打造长江中游地区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载体和枢纽,促进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有利于加强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区联动,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均衡协调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全国人大代表、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杜传志】建议统筹考虑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的三大港一体化发展,将青岛自贸区政策惠及到日照。尽快开通陕西神木至山西瓦塘的铁路,贯通直通日照港的国内铁路大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李令红】船舶污染排放是容易被忽视的城市PM2.5来源,船舶废气污染主要源自劣质燃油。我国缺少一套完备的针对港口污染物排放的限制标准和法律体系,对船舶、港口使用清洁能源改造也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建议,由国家环保部门牵头,起草相关限制港口污染物排放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同时,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的鼓励政策,明确相关行政和技术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在港口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制性使用、清洁能源的用能价格方面制定鼓励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刘奇】来自浙江宁波的全国人大代表带来了一份关于支持宁波打造“港口经济圈”、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宁波“港口经济圈”的建议可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产业发展互补互促,推进开放合作互惠互利。要充分利用好港口优势,构建跨区域、大容量、高效率的经济要素交流网络,实现港口辐射半径的最大化、港口功能的最大化、港口经济的最大化,努力把宁波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枢纽城市。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彦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对设立国际船舶运输公司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比较严格的资质条件要求,严重影响了从事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造成大批中国企业不得不在境外成立航运公司用来注册和拥有船舶。建议政府应放宽对国际船舶运输公司的限制,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助力中国航运企业与国际航运市场接轨。同时,积极推行单船公司注册制,对将在国外注册的外贸船舶迁回国内注册并悬挂中国国旗的企业,应无条件免征船舶进口税。

【全国人大代表、惠来粤东电力燃料公司工会主席黄丽蓉】目前航运人才是发展海洋事业的核心,因为长期与船为伴、无法照顾家庭及特殊工种的船员满50岁可退休等现实问题,造成人才缺乏日趋严重。建议要重视加强航运人才队伍的建设,不仅要加大航运人才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实施航海类全日制教育免费政策,并建立健全航运人才交易市场。另外,海洋意识教育也要同步抓起,加强在职航运人才的人文关怀及心理疏导。

【全国人大代表、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构建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发挥综合交通组合优势,这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础依托,也是今后一个时期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核心引擎,而长江经济带港口水铁联运正是打通构建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关键所在。发展长江航运,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绝不能先污染后治理。长江黄金水道航运发潜力巨大,要科学挖掘潜力,要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补偿制度,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建设生态长江,保持长江水清、地绿、天蓝。

【全国政协委员、中海集团原董事长李绍德】2013年《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实施以来,调动了船公司调整船队结构的积极性,推动了船舶产品结构升级。但三年的实施期相对较短,如果今年年底到期,则难以充分发挥其对海运业的促进作用,建议将国家老旧船报废更新政策延期至2018年,既利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分步实施和有序推进,又对航运业、造船业、拆船业及钢铁业等行业的健康发展真正起到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市长许勤】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支持许勤提交《关于推进港口船舶污染联防联治建设绿色港口的建议》,“抓住治理雾霾的关键,不信蓝天白云不常在”。港口船舶污染排放已成为继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企业排放之后第三大大气污染来源,加大港口船舶污染排放治理刻不容缓。由于污染排放治理会增加船舶运营成本,如果只是部分城市、部分港口对船舶实施污染排放进行治理,一方面将导致一些船舶转向没有采取治理措施的港口停靠,另一方面也会对率先实施严格管控的港口产生不利影响。这需要在国家层面统一部署推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防联治,并出台实施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泊岸船舶使用岸电和低硫燃油,逐步提升岸电和低硫燃油使用比例,加快建设绿色港口。同时,制订实施更加严格的港口船舶污染排放等相关标准。

【住皖全国政协委员杨多良、赵韩、李卫华、王鹤龄、黄德宽等】目前,长江下游地区沪苏等地岸线开发已接近饱和,腹地空间十分有限。但由于长江、淮河安徽段干支流通航能力偏低、江淮之间缺乏纵向联系等问题,航运功能一直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难以支撑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国家战略意图,多位住皖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把长江、淮河安徽段作为“十三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战略重点,着力打通江淮纵向联系,提升江海联运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物流不仅是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的事情,在经济新常态的大格局下,物流行业的运行效率是关系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发展以信息化武装的现代物流体系,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建议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公路物流领域的应用,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助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建议将“公路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纳入规划,制定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并研究相关用地、规划、财政、投融资等方面政策,探索适应这一模式发展特点的、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运营新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马光瑜】内河水运在促进沿江经济带的形成与发展、推动区域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内河航运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水综合利用不足,企业逐利与航运提供公共服务两者价值取向不同;二是区域及部门之间协调困难。此外,规划滞后和资金投入不足也是问题。建议:一是加快规划,推进航运事业平稳发展;二是加大国家投入,推进航运事业加快发展;三是加强协调,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